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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成果奖励机制

1.每篇研究领域发展动态信息奖励2000元。

2.每篇专题研究报告和对应的决策建议奖励10000元。

3.以基地名义向《河南科技界情况》投稿被采用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的奖励50000元,得到正部级领导批示奖励25000,副部级领导批示的奖励15000元,被采用未得到批示的奖励5000元。

4.以基地名义参与承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或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其他咨询服务,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纳入决策程序,或得到党政领导批示肯定,或被党政内刊转载,省级奖励10000元,市级奖励5000元,县级奖励2000元。

5.出版专著、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布行业发展蓝皮书、发表C刊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成果,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5000元、5000元。

6.智库基地团队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奖励5000元。

7.研究领域形成的决策咨询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的,每篇奖励10000元;在《河南日报》《党的生活》等河南省主要媒体发表的,每篇奖励4000元,以其他形式传播并产生一定影响的,每篇奖励1000元。

8.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基地认可并得到省科协肯定的,奖励4000元。

9.省科协委托的专项研究课题以及其他专项研究任务由基地决策委员会参照上述的奖励标准根据项目任务量给予资助奖励。

10.撰写新闻稿,每篇奖励100元。

说明:

1.获得奖励的成果必须与本基地研究方向高度相关,且必须是“河南科技智库大别山区高质量发展研究基地项目成果”或“作者系河南科技智库大别山区高质量发展研究基地人员”。

2.项目成果由个人完成的,奖励归个人所有;项目成果由团队完成的,由团队负责人根据成员任务分工决定奖励的分配,分配前需要填写团队成员任务分工及奖励分配表,由每位成员签字同意后发放;团队成员对负责人奖励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联系基地负责人协调解决。

3.此奖励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基地决策委员会。